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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9 09:08     来源: 市审计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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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1228日在乐山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

十五次会议上

 

乐山市审计局长    王一君

 

乐山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市政府委托,现就我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相关要求,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科学组织统筹。市委审计委员会连续五年专题审议年度审计报告,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市政府严格执行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制度,定期召集主管部门研究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报告、审计专报作出批示,要求强化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全市审计机关全面实行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办法和结果认定办法、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推广运用“审计整改管理信息系统”,为提升整改工作质效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压紧压实责任。市审计局大力强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双督改”,集中开展审计整改“清零行动”,全面梳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强化跟踪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会议等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和具体措施,加大力度推进立行立改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按照路线图、时间表有序推进。

(三)深化贯通协同。大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被审计单位承担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审计机关督促检查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审计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预算审查和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深化审计与纪检监察、市委巡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电话督查、发函督查、实地督查等方式,推动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等主管部门坚持举一反三,积极督促整改,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到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中。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310月底,《关于乐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所列问题68项,完成整改及基本完成整改55项,正在整改13项(其中:立行立改问题3项、分阶段整改问题5项、持续整改问题5项)从总体情况看,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全力配合、严肃整改,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采取收缴、追回或归垫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盘活存量或闲置资金等方式,共计整改问题金额24.88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0余项。随着工作力度加大,今年的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高,立行立改类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正稳步推进。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建立问题管理台账,会同相关单位分类制定措施、分解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推进整改落实。

1.关于财政部门及部分执收单位组织收入不够有力问题。主管部门对执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交半缓半”收缴政策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梳理,开展配套费催缴工作,已完成追缴6795.97万元;大佛景区滞留的景区门票收入已全部上缴国库;峨眉山景区2022年度全部门票收入已缴纳。此外,主管部门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开展催缴;景区管委会督促有关公司及时缴纳今年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

2.关于预算分配和绩效管理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问题。市财政局督促各部门(单位)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提高年初部门预算到位率,审计要求整改的2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已下达;1个县归垫交通专项资金1.16亿元;市本级和3个县应付未付的997.13万元专项资金已拨付到6个建设项目;市本级和9个区县的8个交通项目、15个基本建设项目已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支付。

3.关于市级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问题。滞留财政专户的2.97亿元非税收入已缴库;因系统方面原因造成的1.82亿元结转数据不准确问题已调整;因资产负债表更新不及时造成的总决算报表和总预算会计账表不一致问题,在办理2023年决算时予以纠正。

4.关于部分财政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经整改督促,4个区县加强专项债券用途审查,推动整改问题资金1.05亿元;8个区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成3.46亿元闲置债券资金使用;市本级和7个区县新增暂付款已制定还款计划。此外,市本级和9个区县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正在通过狠抓收入、精准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和开展存量资金清理、催收等方式加快清理消化。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各责任单位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通过建立制度、加强检查、约谈责任人等方式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

1.关于专项资金分配不规范问题。主管部门通过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将专项资金分配全面列入“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分配下达时限要求。针对2022年度彝历新年慰问金安排滞后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在2023年度慰问金分配计划中予以纠正。

2.关于依法理财意识不强,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杜绝以预付方式支出费用,对未纳入单位会计账核算的628万元保证金收支进行凭证补计;相关单位追回多支付的4.68万元工程款并上缴财政专户;相关单位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

3.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到位,保证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有关主管部门清理退还两类保证金358.89万元,剩余未退还的保证金已在官网发布退还公告,按程序核实办理。

(三)重大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专项审计的问题。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相关区县落实资本金管理要求,截至20239月,我市基金项目均按要求制定了资本金到位计划;加快推进6个基金项目,督促、指导各项目责任单位制定“一项目一方案”,落实细化推进计划,促进基金项目加快建设;闲置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新增支付4015万元,剩余资金待形成有效实物量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超合同约定进度多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已通过建立三方监管账户方式,确保资金安全。

2)关于重大水利工程审计的问题。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和督促整改职责,采取通报、约谈、现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中14个未开工建设项目加快开工,4个已实施的引提水工程加快建设,4个粮食主产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应急抗旱水源工程完成建设,不再实施的中心城区应急备用水源项目已按程序上报省政府调整并获批;压实责任,抓好金王寺水库枢纽工程竣工验收。

3)关于论坛展会活动专项审计调查的问题。主管部门规范第十届旅博会预算控制,提前谋划整体方案及概算;强化往届旅博会结余外宣物品管理,全面梳理并建立台账管理,确保资产管理到位、责任清晰,处置流程全程留痕;印发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采购行为;在官网及时公开旅博会各项收入来源、支出内容明细等,接受社会监督。

2.关于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立医疗机构专项审计的问题。4家公立医院通过清理过期合同、重新招采、修订合同条款等方式整改合同已过期但仍供货问题;通过清理涉及设备、修订耗材采购制度、修订采购合同等方式整改捆绑采购试剂耗材问题;3家公立医院完善采购制度,明确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关于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的问题。3个县加强对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培训,提升经营主体种粮技术和调动种粮积极性;4个县将项目资金优先支持种粮合作社和种粮家庭农场,提升对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资金支持力度;3个县通过规范审查备案管理程序、制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方案和管理实施细则等办法,加强规模经营流转土地资格审查;2个县已加大惠农补贴资金拨付力度,按上级要求及时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专项资金。

3)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问题。5个区县通过建立完善制度、保障工作经费、邀请专家开展培训、建立回收管理台账等手段,对农村面源污染进行监测和回收物管理;1个县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3个县正加快推进编制工作;5个区县的50个农村公厕已加强日常管护,修复损坏设施;2个区县2个闲置的垃圾压缩中转站已正常运行;7个区县的20家农村医疗机构已规范处置医废;3个区县已按规定使用或拨付“厕所革命”资金;2个区县闲置的640万元专项资金已投入使用。

4)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审计的问题。主管部门加大力度追回2个县超范围列支的2.01万元救助基金,对未追偿的案件进行清理,制定方案细化追偿措施。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会计信息不实问题,相关企业组织开展投资性房地产市场调查,在价值评估基础上对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相关企业完成债权债务形成、变动、余额情况的核对,正根据核对结果进行处理。针对对外投资成效不明显问题,相关单位积极对接引进优势优质产业入驻,盘活资产;相关项目全额收回项目投资款和资金占用利息;相关单位调整培训模式,积极开展乡村振兴人才培训。针对财务内控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企业已完善制度,分类分级处理、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质效。

2.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资产登记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完成馆藏字画作品的价值评估和入账;相关系统完成建设和验收备案后,将按程序报主管单位录入资产管理系统。针对随意处理处置资产问题,相关单位已对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正在对涉及资产进行评估;针对资产配置使用不够集约高效问题,相关单位正严格按照建设方案清理,逐步发挥已购置硬件功能。

3.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单位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出台制度,供水企业正有序开展非居民用水户用水计划下达,2个建设项目已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已完成对13个应验收项目的验收备案,沙溪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竣工验收;委托乐山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对2021年度乐山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图斑进行核查和治理面积认定,已出具核查报告;3个推进滞后项目均建设完成。

2)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的问题。9个项目已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17个项目已按规定明确实施污染物排放替代的指标来源,8个建设项目总量指标来源已采用预支总量方式纳入台账管理;1207万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已安排至5个项目,772.53万元专项资金已投入相关项目使用,282.45万元已按照进度支付,28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小(微)型站点已接入乐山市大气环境监管平台并联网,6个待建设或维修站点完成后立即组织安装并联网;3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完成登记备案并悬挂环保编码,28个施工工地已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施,4家餐饮店已安装油烟设施并正常使用。

三、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根据202211月至202310月期间的反馈处理结果,共有37人被追责问责,其中5人被立案审查,2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2受到组织诫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因整改期限未满、条件限制、成因复杂等原因,尚有少部分审计指出问题未完成整改。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政府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了安排,正抓紧落实。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持续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加大督促力度。对个别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挂账督办、跟踪督促,推动相关区县、部门(单位)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定期报送整改进展,直至整改完毕。二是推动标本兼治。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推动从源头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控制风险,杜绝“屡审屡犯”。三是深化结果运用。加强各类监督相互贯通,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各类审计重点关注内容,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推动审计整改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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