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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6-07 16:29     来源: 市审计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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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自去年7月以来,审计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取向,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揭露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揭示重大风险隐患和结构性矛盾,反映体制机制问题,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和反腐败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在过去的一年里,各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认真整改落实,促进资金拨付到位1.27亿元,挽回(避免)损失1719万元,审减政府建设项目投资5912万元,提出审计整改建议161条,向纪检监察和主管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8件。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财政预算管理更加趋于规范。

——市级财政运行较为平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增加。2016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市财政积极主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坚持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98亿元,扣除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因素后完成预算的100.1%,同口径增长6.88%,保障了发展的基本需要。

——严格保障支出序列全力保障民生支出。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5.94亿元,较上年增长16.08%,市级财政严格保障支出序列,在足额兑现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警衔津贴标准提高等刚性支出外,加强资金统筹,全力保障民生支出和挂图作战等重大项目实施,市级十项民生工程支出4.45亿元,为年初计划128.47%,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分别较上年增长8.87%25.64%13.12%12.16%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2016年市级财政持续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市级财力安排专项扶贫资金5498.26万元,比2015年增长43.66%。向理塘县、美姑县拨付各类援助资金8560万元,比2015年增长116.7%

——切实推进财政支持发展方式转变。在过去传统设立专项资金或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推动财政支持交通、城建、产业发展方式转变。2016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 乐山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和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推动市级7支政府投资基金筹建,截至目前已成立2支,规模为38.67亿元。成立全市PPP联席会议,出台《关于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市级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共计11个,计划总投资303.18亿元,目前进入政府采购程序的有5个。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市级各部门对审计查出的2015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了认真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一、市级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市财政局提供的预算资料、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市财政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6年,市财政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取向,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严格支出保障序列,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市六届人大第七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8.41亿元。市财政局提供的总决算报表反映,实际完成27.98亿元,扣除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因素后完成预算的100.10%,同口径增长6.8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7.4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51亿元,转贷地方人民政府债券收入33.1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8亿元,调入资金6.6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42亿元,收入总计129.8亿元。收入总计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94亿元,转移性支出37.64亿元,债券转贷支出12.78亿元,债券还本支出19.4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7亿元等支出总计127.66亿元后,年终滚存结余2.14亿元,主要为中央、省财政专项补助年终追加以及跨年实施的项目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市人大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3.36亿元。市财政局提供的总决算报表反映,实际完成23.78亿元,占调整预算的71.2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1亿元、地方人民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2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6亿元,收入总计32.67亿元。减去基金预算收入19.35亿元,转移性支出1.12亿元、地方人民政府债券转贷支出2.42亿元、债券还本支出3.11亿元、调出资金6.24亿元等支出总计32.24亿元后,年末滚存结余0.43亿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市人大批准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7040万元。市财政局提供的总决算报表反映,实际完成7013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加上上年结转资金315万元后,当年收入总计为7328万元,减去本年支出完成569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56万元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资金为27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市六届人大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29.29亿元。市财政局提供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反映,2016年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实际完成36.2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3.69%;支出实现29.04亿元;当年收支结余7.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8.04亿元。

地方人民政府性债务情况:经省财政厅核定,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16年市级政府债务限额为75.69亿元。2016年,市级债务余额为75.39亿元,在同级人大批准的2016年债务限额之内。

但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和执行中还存在财政收支不实、预算编制不完整、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违规实拨资金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规范。

(一)预算编制和分配管理不够严格。

一是未按规定时间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有8.91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未在30日内分解下达到下级财政;有2.68亿元本级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未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规定时间内下达。

二是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未按规定压缩。2016年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2.14亿元,较上年年终结余1.42亿元增加了0.72亿元,增长了50.51%

三是未将部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7.08亿元编入2016年部门预算。

(二)财政资金绩效未及时发挥。

一是乐山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展缓慢造成资金闲置。该项目按上级要求应于2016年完工。但至20176月,仍未开工建设,造成4389.64万元资金闲置两年以上。

二是市级产业投资基金1.3亿元滞留于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和投资基金管理中心账户未使用。

三是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违规获得贷款贴息资金 210万元,后因企业经营不佳,财政收回,投资未达到预期。

(三)政府债务控管有待加强。

一是市城投公司及住保中心债务资金闲置 1.81亿元。2016年城投公司及住保中心获得新增债券资金共计2.25亿元,截至20176月,实际使用4389.26万元,闲置1.81亿元未用,闲置比例高达80.49%

二是2016年已归还的政府性债务2.26亿元未按规定及时录入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导致政府债务余额不准确。

(四)部分账户管理不到位,资金拨付不规范。

一是市社保局部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未按照国家规定优惠利率计息。

二是部分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清理不到位,市财政未按规定收回单位存量资金653.87万元;未按规定清理收回对下级财政借款2.81亿元。

三是有28.87亿元财政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违规实拨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五)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一是财政收入5706.96万元收缴入库不及时。其中滞留财政专户收入1213.31万元;土地出让价款收入3825万元未及时收取;非税收入668.65万元滞留执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

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财政总预算会计未按规定核算股权投资2.76亿元;部分事业单位支出使用了行政支出科目,涉及金额478.7万元。

(六)部分财税事项改革亟待深化。

一是部分区(县)县级收入下降,未能实现营改增后当年既有财力不变的目标,如峨眉山市地税局2016年入库营业税2.72亿元,较2015年减少1.74亿元,按65%分享本级减少1.13亿元;而国税局2016年同比增收1.97亿元,按32.5%分享本级增收6400万元,品迭后本级收入仍净减4911万元,如果剔除20164月营业税集中入库近1亿元的因素,营改增下降幅度会更大。

二是对部分个人所得税制度执行不严格。如建筑业部分企业执行个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监管不到位,少申报人数和工资;个人所得税股权变更台账不完善,审计抽查工商部门推送至地税部门的个人股权变动信息共51条,其中有29条信息未建立台账,对工商推送数据未进行全面核查。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从总体情况看,各预算单位规范化程度和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方面逐步规范,并能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务卡结算金额也逐年增长。今年重点审计了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地税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一)财务管理仍不够规范。如市住建局财务决算办理不真实;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有的长达10年以上;市园林局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863.06万元。

(二)违规收费问题依然存在。市住建局超范围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40.11万元;市园林局无依据收取绿化异地建设费65.6万元。

(三)部分内部管理控制缺失。市园林局未经审批出借单位资金310万元;住建部门下属单位在污水处理费征收中,自备水源单位和代征单位应征未征699.46万元,代征单位2016年末应缴未缴国库322.91万元。

(四)津补贴发放不规范。2014年至2016年,市地税局三年不规范发放津补贴47.35万元,超标准多缴住房公积金92.15万元。

三、财政运行审计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对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高新区管委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局面和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稳中有升,财政收支保持了基本平稳,有效推进了园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入园企业的健康平稳发展,为全面推进一总部三基地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审计仍发现以下问题。

(一)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违反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国库资金实拨到非最终用款单位资金为8.14亿元;个别公路项目实施不及时,造成60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闲置2年以上。

(二)应收未收非税收入。应收未收人防易地建设费113.82万元

(三)部分项目未按规定程序办理。7个项目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直接指定企业实施工程及服务;13个在建或竣工投产项目未环评。

四、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每季度确定一个主攻方向、聚焦一个重点方向,以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为抓手开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区(县)能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加强资金盘活和统筹使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取得明显成效。我们坚持边跟踪审计、边督促整改,按季度报告,推动大部分问题在审计中得到纠正,促进了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审计发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重点项目推进需进一步加快和规范。去年下半年以来对全市 22个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推进项目挂图作战行动,确保重大项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但个别项目推进力度须进一步加大。一些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耗时长、资金保障不足、项目征地拆迁以及施工进度慢,有3个项目未按期开工,1个项目超计划工期,1个项目财政资金3850万元闲置10个月。同时还存在5个市重点项目虚报投资额8313.89万元,个别项目建设与用地报批衔接不够,造成土地未批先用。

(二)部分项目监管不到位。如沙湾钛及不锈钢复合热(冷)轧项目实际已经停产,但相关部门仍将此项目作为省重点项目列表,审计已经建议市发改委将此项目从省重点项目中退出。

(三)涉企收费需进一步规范透明。个别部门收费不规范,部分简政放权事项公示不全面:有2个部门在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外收费117.19万元。一些部门对取消和调整第三、第四批行政审批事项具体安排部署的相关文件,未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个别部门和区(县)收费目录清单也未公示。

五、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持续跟踪审计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扶贫项目实施及效益情况,审计共抽查扶贫资金1.95亿元,占扶贫资金总量的16.84%,涉及24个扶贫项目、31个单位和33个乡镇,还入户调查贫困家庭455户。从审计情况看,随着扶贫投入力度的加大和扶贫开发项目的深入实施,我市扶贫开发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贫困人口逐年减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民生和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但审计仍发现以下问题:

(一)部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6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违规享受政策性小额信贷资金30万元;产业扶持周转金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村级公示公开不到位,部分农户对产业扶持周转金政策不知情。

(二)资金分配和监管不规范。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滞留滞拨扶贫资金1.31亿元;产业扶持周转金出借率低,如抽查11个乡镇产业扶持周转金1143万元,出借金额仅为112.50万元,出借率9.80%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既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补助,又重复享受彝家新寨补助资金;3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违规享受十项扶贫工程培训资金。

(三)个别项目进度滞后,效益发挥不佳。个别住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施进度缓慢,无法按计划完成。有2628万元产业发展资金由于项目缺乏专家可行性论证、建设规模不明确、项目效益分红比较模糊、没有资金使用风险控制办法等,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益。

六、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统一布置,我局开展了11区(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审计。审计发现相关区(县)在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住房分配、管理和使用、工程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区(县)政策落实不够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3区(县)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共1735套;2区(县)购买棚改服务和货币化安置政策未落实到位;因项目进展缓慢等,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有5796.61万元超过1年未及时分配或使用;部分单位违规使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7万元。

(二)部分项目建设与交付不衔接、建设程序不规范。由于建设分配管理不衔接等原因,有717套保障性安居住房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交付使用;由于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已基本建成一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有100套不能交付使用;部分安居工程项目未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如犍为县、夹江县2区(县)3个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未依法履行招标程序,涉及合同金额2亿元;有5个项目还存在未压证施工的问题。

(三)部分项目资格审核不严、后续监管不到位。9户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住房补贴2.17万元;180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未及时退出、违规享受住房89套、补贴11.79万元;违规面向内部职工、公职人员等特定群体福利分配保障性安居工程493套;有512套公租房被违规用于回迁户换房安置、政府部门办公等;有357套已办理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一年;有3574套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已竣工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有372套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困难,欠缴租金共59.55万元。

七、企业和金融审计情况

(一)全市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审计局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国有企业2015年度的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审计企业144户,其中市级85户,区(县)59户,审计总金额1050.04亿元,其中发现违纪违规资金15.2亿元,不规范使用资金18.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 2015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5%的企业48户,比上年增加4户;资产利润率为负数的企业55户,比年增加了7户;资产保值增值率为负数的企业49户,比年增加了11户,呈现出数量多,规模小,资产低,竞争弱,业务单一等特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国资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2014年清理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后,部分企业三会一层人员缺失较多,市场化选人用人尚未全面推开,多数企业经营管理层人员缺乏,没有形成正常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一些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责任的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与企业法人的职能、事权边界模糊,存在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等情况。

二是未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部分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履责不到位,对重点事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管控不够。主要表现在违反程序决定企业重大事项、部分建设维修项目未履行法定程序和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完整。

三是部分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不实,违规使用资金。主要有:3家企业应缴未缴财政收入或国有资产收益922.62万元;24家企业收支核算不实,涉及收入5025.3 万元、支出3116.85万元;4家企业人为调节利润1.02亿元;8家企业少缴税金及附加1204.47万元;个别企业虚增政策性业务,套取财政专项补助,如市农担公司20112015年期间多领取农业信贷担保补助资金874.34万元;个别企业挪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4940.16万元,其中市农担公司挪用专项资金合计4920.16万元;峨眉山旅游股份公司无依据发放绩效奖等170.6万元。

四是部分企业内控机制不健全,内部管理不到位。如兴业投资公司未严格按照《乐山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工作方案》发放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借款1.13亿元;市农担公司隐瞒转移不良担保业务,涉及金额1.18亿元。

五是国有资产管控不严。如峨眉山旅游股份公司等7家企业未经合法程序外借资金,涉及金额7.5亿元;市政公司违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6家企业资产不实,涉及金额10.82亿元;市农担公司违规核销不良担保业务,涉及金额677.64万元。市城投公司融资资金沉淀较大,未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4家企业高息向单位和个人借款1.88亿元,增加企业成本。

(二)金融审计情况

重点对四川犍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资产结构及质量状况、盈利及抗风险能力、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地方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三农贷款支持力度,强化对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在支持县域农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贷款风险识别和筛选机制不健全,日常监督管理不力,部分信贷人员风险意识薄弱。贷款前调查不尽职,导致顶名贷款2160万元;贷款时审查不合规,涉及贷款余额306.24万元;贷后管理不到位,贷后检查真实性、有效性不足,涉及金额1.93亿元;贷款资金监控不到位导致资金被挪用,涉及贷款余额1.34亿元。

二是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不良资产信息披露不够充分。在风险分类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类的划分不准确,涉及贷款150笔,金额5.8亿元。

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去年7月以来,共完成4个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和15个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涉及工程投资7.49亿元,核减工程造价5912万元; 对2个建设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涉及工程投资8900万元;对8项目年重点项目和2个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市级政府性投资在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民生、稳定增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不合规。施工合同实质性条款未按招标文件签订。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价格调整在实际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未对上述事项作出约定。

(二)程序执行不严格,部分项目存在资金缺口。未实施政府采购或比选程序,如市精神病医院直接委托某公司对医院改扩建工程实施监理工作,直接委托某公司对医院改扩建工程实施前期场平工作;在贯彻落实投融资政策方面,融资渠道单一,有的存在资金缺口,如峨眉山市有一个项目存在3500万元资金缺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进度;市中医医院暨残疾人康复中心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申报总投资8000万元,截至审计时,落实资金4501.9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约3500万元,占资金总量的43.74%

(三)高估冒算工程造价问题仍然突出。一些施工单位受利益驱动,采取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重复取费等方式虚增工程造价。如龙祥阁保障性安居工程多计工程价款1351.64万元、乐山岷江二桥加宽加固工程多计工程价款817万元。

(四)部分建设单位履职管理不到位。有的工程进展缓慢,如市儿童专科医院业务综合大楼存在项目工期超时、项目基础验收资料不完善、未及时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工作、配套工程进度慢等问题;有的建设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对施工方办理的竣工结算资料不认真审核,造成部分结算审计项目久拖不决。

九、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加大改革力度,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加快财税、投资、产业等领域的体制改革,落实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结构性减税效应显现,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夯实产业支撑,健全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制度机制。积极支持符合改革方向的探索性做法和创新举措,更好地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社会民生事业发展。

(二)积极采取措施缓解收支矛盾,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2016年,市级财政收入持续增加,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但收入质量欠佳,税收占比仅为45.76%。由于各项建设支出需要不断增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支出挂账规模和政府性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建议:一是积极采取措施,壮大财源、加强征管、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自我保障能力;二是坚持依法理财,量入为出,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三是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管理,建立债务的审批、预警、偿还和监督机制,注意融资规模,有效的预防政府债务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

(三)健全制度规范,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规范管理意识,提高财政决算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切实加强收入管理,提高财政组织预算执行和核算管理的工作质量,强化财政对外投资清理核查,对政府性债务系统数据及时更新,确保财政决算完整、准确;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国库资金拨付监督,认真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三是严格控制财政借款,加强清理财政借垫资金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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