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22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第八次代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部署和我省“十四五”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围绕“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主线,紧扣“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开创乐山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审计贡献。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对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建设工程、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力度,揭示重大风险隐患,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发挥积极作用。
(二)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恪守权力边界,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统筹安排各类审计项目,找准审计的着力点和立足点,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坚持全市审计“一盘棋”。深入推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合理均衡安排市本级和各区县审计任务,优化配置审计资源,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农业农村、社保等民生领域的重大事项开展审计,上下贯通、同向发力。
(四)坚持揭示问题与促进治理相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有关要求,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各个项目的重要审计内容,并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加强日常跟踪督促,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具体审计项目安排
审计项目计划涵盖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至12月。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以促进政令畅通为目标,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六稳”“六保”要求,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融入各专业审计项目开展审计,分四个季度对中央、省、市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形成汇总审计报告。
(二)财政审计。
1.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以促进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支出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目标,重点检查非税收入解缴、各类存量资源盘活、民生支出保障、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市级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维护财政运行安全。
2.2021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5个市级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开展审计,重点检查部门预算执行、收入统筹管理、参与分配省级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情况。促进严肃财经纪律、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
3.金口河区财政决算审计。以推动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为目标,市审计局组织对金口河区开展财政决算审计,揭示存在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
(三)农业农村审计。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专项审计(省定)。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通过省厅农业农村审计处直接审计、市审计局开展专项审计、相关县(市、区)“交叉审”“同级审”等方式对11个县(市、区)开展审计,重点检查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绩效等情况,揭示乡村建设与规划衔接、目标任务完成、项目建设进度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
2.乡村振兴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审计调查。以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落实为目标,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统筹全市审计力量对11个县(市、区)以“上审下”方式开展审计调查。重点检查省、市乡村振兴先进单位转移支付奖补资金的拨付进度、资金使用、政策衔接、资金绩效、监督管理等情况。
3.耕地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保障粮食供给安全、耕地保护为目标,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5个县(市、区)开展“上审下”和“交叉审”,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落实耕地保护有关政策措施和筹集、管理、使用财政资金情况,揭示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在“量”“质”“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落地落实。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重大水利工程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以推动落实“治水兴蜀”战略和促进水利行业治理为目标,市审计局组织对市水务局十三五、十四五重大水利工程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检查水利发展规划落实、大中型水库及渠系配套工程项目协同推进、目标任务完成、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筹集使用等情况。
2.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审计调查。以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为目标,市审计局组织对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落实招投标制度规定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聚焦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深入反映围标串标、违法转分包等系列问题,着力揭示招投标管理体系存在的制度漏洞,促进健全体制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治理体系。
3.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高效服务宏观决策、规范建设管理行为为目标,市审计局组织对奥林匹克中心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聚焦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前期设计深度、变更调整增加投资、费率计价、项目造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建设资金安全,提高公共投资绩效。
(五)企业审计。
粮食储备专项审计调查。以巩固国家粮食安全为根本目标,以发现重大问题和腐败案件线索为重点,市审计局组织对四川省眉山嘉州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包含乐山八仙洞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项审计,检查粮食购销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政策规定的情况,揭示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的典型问题,惩治涉粮腐败。
(六)资源环境审计。
1.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结合我市大气污染现状和特点,以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落实等情况,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6个县(市、区)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存在问题原因,进一步揭示部门和区县在大气污染防治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促进我市大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2.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对1名市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措施、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情况,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七)民生审计。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署定)。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以促进惠民政策贯彻落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为目标,按照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全市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重点检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分配、下达拨付、管理使用、资金绩效和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
2.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署定)。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以推动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按照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全市的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重点检查就业政策落实、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重点人群就业、职业技能提升等情况。
(八)重点专项审计。
1.信息化工程专项资金审计(署定)。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全市信息化相关工程专项资金开展审计,关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目标任务完成、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等情况,促进资金使用真实、合法和效益。
2.政府债务防范化解情况专项审计(省定)。按省审计厅统一安排,以市州“交叉审”方式开展审计,以推动市县政府加强债务风险防控,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科学理财为目标,检查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的举借、偿还、管理和风险情况,揭示违规举债担保、隐性债务化解不实等问题,提出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应对政府支出责任的建议。
3.十四届运动会经费全过程跟踪审计。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过程对省运会经费进行监督的要求,对省运会举办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重点揭露违法违纪、失职渎职、损失浪费、风险隐患等问题,提出针对性审计建议,促进运动会办赛经费预算收支平衡,资产管理高效安全,保障省运会工作科学、有序、顺利开展。
(九)经济责任审计。
1.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省定)。按照省厅授权,采取“跨市交叉”审计方式,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政策及决策部署、本地区(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及执行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2.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4名市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5名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检查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的安排部署,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处理好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宏观调控工具作用。
(二)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坚持严的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加强审计现场管理,执行审计现场时间控制标准,认真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各地、各单位疫情防控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作推动。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宣传纪律,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或发布任何与审计相关信息。
(三)做实研究型审计。加强对重大政策日常研究,把研究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特别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盯有资金、项目和经济活动支撑的重大政策,加大研究力度,谋划长远。把研究工作贯穿审计工作始终,要把审计目标、审计重点研究深透,制定好审计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完善制度,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审计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