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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5-24 09:12    来源: 市审计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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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是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中共乐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领导下,主要承担对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等进行审计监督,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2021市审计局将继续坚定“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工作取向,聚焦“追赶跨越年”奋斗目标,紧扣“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标准,扎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新征程贡献审计力量。一是持续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分季度开展政策跟踪审计;紧扣全市“园区建设提升年”经济工作主题,加大对园区建设与管理审计;进一步深化对“四本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协同推进县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二是着力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强化法治观念,加强宪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开展审计工作。加强对审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三是大力加强审计机关建设。不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审计“八不准”“四严禁”等廉洁纪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着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

二、部门概况

市审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乐山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市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15.8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42.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15.8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1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41.3万元(人员经费713.36万元,公用经费327.9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74.5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审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15.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审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市审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15.8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增加142.72万元。主要是因为政府投资审计委托业务费、金审工程(三期)建设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5.04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16万元,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44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93.25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97.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77.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审计业务的专门性审计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工资、绩效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开展审计业务的专门性审计工作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3.0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6.5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4.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93.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7.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市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3.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3.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0万元。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审计机关来乐指导工作、兄弟审计机关业务交流学习,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6.2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用于开展审计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审计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2.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6.17万元,增长39%。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市审计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515.8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74.59万元,主要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金审工程(三期)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1年预算公开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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