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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4-13 14:50    来源: 市审计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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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2日至5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发展导向,按照边查边改与集中整改相结合、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相结合、教育引导和制度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要求,逐一完成整改任务,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采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形式,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原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创新意识。

二是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先后两次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围绕“找差距、补短板、提认识”主题,主动对标先进市州,认真分析我市审计工作的短板弱项,已制定和正在制定《乐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审理问题台账清单》《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乐山市审计局审计约谈制度》《乐山市审计局特约审计员制度》等制度,着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水平。认真组织学习新出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市级部门领导干部实施分类管理,制定《乐山市市本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19-2023年)》,并制定了《乐山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流程图》,严格实施“挂图作战”“限时办结”,大力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积压审计项目的问题,瞄准“往年欠账”“遗留问题”攻坚,采取依规报请调减和强力推动实施相结合的办法,推进完成历年结转的经责审计项目、投资审计项目13个。

三是重视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监督。继续推进深化投资审计改革,扎实推进投资审计“三个转变”,7月份全市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后,已全部退出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严格审计程序,加强审计计划管理,清理规范审计程序上的不规范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项目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被委托业务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中介行为,继续加强审计组长负责制度和对结算项目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审计的管理,从采购预算编制,招标文件制定和具体的采购行为都严格依法实施,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加强对中介机构审核质量管理,从现场查勘方案制定、审核中的过程监控、政策法规的适用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主审复核、科室组织会议讨论、科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等流程,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社会中介机构,坚决纳入黑名单管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是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班子成员上党课制度,按照《局党组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局党组2019年党建工作安排》,带头抓好理论学习,带头上党课。充分利用理论刊物、学习读本和“学习强国”“审计大讲堂”“公务员在线学习”等学习平台,认真学习钻研创新理论,深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立足新时代审计工作形势任务,紧扣“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工作主线,结合我市审计工作特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了《乐山市审计局党组2019年党建工作安排》,并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修订完善的《乐山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乐山市审计局工作规则》和新建立的《乐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临时党组织建设和管理办法》等制度中,新增或进一步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巡察反馈意见后,及时对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会议、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组织了学习,对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舆情进行分析研判,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加强对机关门户网站的安全管理和维护,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签制度,制定出台了《乐山市审计局新闻宣传管理规定》《乐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乐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对照局党组2019年党建工作安排、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梳理总结,专题研究安排机关党建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针对派出审计组党建工作机制不完善,临时党组织工作职责不明晰,临时党组织虚化、弱化等问题,制定出台了《乐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临时党组织建设和管理办法》,着力推进派出审计组临时党组织建设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目标,优化合理设置党支部,配强支部班子,建强机关党支部。今年6月,结合机构改革机关内设科室干部调整,对机关4个党支部党员进行了调整,并按期完成了换届工作,对各支委班子进行了调整优化,同时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提高机关党务干部党建业务水平,已组织开展组织党务干部培训2次。其中10月12日,邀请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部部长陈永华来我局,围绕如何做好机关党建工作,从“党组织的设置、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等方面对机关全体党务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就规范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了辅导。认真执行《四川省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试行)》,严格落实支部议事决策和日常工作机制,机关党委加强了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的日常指导检查,并在9月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指出了存在问题,明确了整改时限,进一步规范了支部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已先后6次组织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落实“街(路)长制”常态化开展巡街志愿服务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党的宗旨。

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要求。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省委干部选任“1+5”、《乐山市市级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觉强化规范意识,认真执行干部选任程序要求、制度要求等,做实做细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是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加大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力度,并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调研方案》,班子成员带着课题深入区县审计机关调研理解情况。扎实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关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审计手段,切实加强审计项目动态化管理,大力推行“1+N”审计模式,在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审计等重点工作中融入专项审计内容,有力减轻区县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负担。制定出台了《乐山市审计局审计项目人员职责(试行)》《现场审计管理办法》,明确审计组人员工作职责,加强对审计现场的跟踪管理,自8月以来,班子成员已深入审计现场督查指导工作共17次。加强审计审理工作,强化审理委员会作用,加大审计报告、审计处理等关键环节的审核把关、质量管控,并在8月组织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评选优秀项目4个、表彰项目5个,推荐上报省厅1个,进一步推动了审计执法规范化和审理标准化。及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立足形势任务需要,认真抓好废、改、立工作,目前已先后建立健全或修订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局党组会议议定事项督办制度》《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市审计局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廉洁从审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临时党组织建设和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

二是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严格执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建立审计项目动态管理制度,实时跟踪项目进度和人员安排,制定出台《乐山市审计电子数据报送制度(试行)》,着力提升审计工作质效,确保年度审计计划按期完成,切实避免跨年度实施审计计划,着力增强审计计划的刚性约束力。截止9月份,共完成2019年度计划项目18个、往年结存项目13个、正在实施项目21个。健全完善工作激励机制,优化绩效管理,强化制度约束,修订完善《乐山市审计局人员岗位职责(试行)》《乐山市审计局审计项目人员职责》《乐山市审计局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

三是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强化审计处罚移送力度。严格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加强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作,制定出台了《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与市审计局工作协作机制》,从计划制定、监督联动、案件移送、协审调查、信息反馈、成果共享等方面,提出贯通监督体系的具体措施办法,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强化审计权威。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事项,严格依法处罚或依规移送。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是加大审计质量内部管控,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组织修订《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等制度,严格按照审计项目实施、复核、审理等业务流程,实施全程管控,确保审计质量。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审计纪律要求纳入审计组审前培训、廉政谈话的必学内容,审计组进驻审计现场同步公告审计工作“四严禁”要求、“八不准”纪律,建立健全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制度,明确廉政监督员7项工作职责。

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教育谈话提醒制度,持续加强法纪教育。明确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每季度谈话提醒不少于1次和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每季度谈话提醒不少于1次。坚持将廉政学习教育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每季度坚持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制发了《局党组2019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责任,并于5月25日召开了全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强和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欧志媛分别就做好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就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责任。5月23日局党组会研究,并报市委同意,调整了局领导分工,明确机关党委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加强与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支持纪检监察组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责任,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及时邀请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监督,对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检查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办理反馈,着力形成工作合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对单位遵规守纪情况的检查,配合做好“一案双查”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第一目标”

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扎实开展巡察整改跟踪“回头看”,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为审计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坚持政治首位,在强化理论武装上下功夫。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将忠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和重大部署精神,着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把控和引领,在努力提高理论素养和领导水平的同时,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常态,有效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真正做到边学习、边研究、边谋划、边落实,不断提升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二)坚持党建统领,在加强组织建设上下功夫。从班子自身、机关党委和基层党支部三个层面抓起,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指导督促党支部建设,重点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和健全制度机制,在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方面,做到领导带头、落实制度,注重实效。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按照好干部“五个标准”,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关、民主推荐关、考察关、会议讨论关等,进一步改进考察方式方法,扩大考察的知情面。加强干部管理,规范录用、任用、调动等手续,落实好干部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三)坚持标本兼治,在严格制度落实上下功夫。认真落实落实民主议事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不断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定期通报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严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庸政懒政怠政行为。认真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接受监督。

(四)坚持问题导向,在巩固整改成果上下功夫。加大后续整改工作力度,按照责任分工,主动组织开展“回头看”,逐条对照检查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是否真正整改到位,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整改的按照既定时限和整改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直到整改完毕;对整改方案提出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已经出台的制度,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不断完善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推进。把整改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提升审计监督实效、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化整改落实的过程为推动高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过程,把巡察成果转化为促进我局审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进一步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480983;邮政信箱乐山市嘉定北路190号乐山市审计局(614000);电子邮箱:9360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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