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3线沙湾高笋桥处至黄丹水毁路段整治工程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8月,乐山市审计局对S103线沙湾高笋桥处至黄丹水毁路段整治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进行了审计,重点检查了项目概算执行、投资控制和建设管理等情况
一、基本情况
S103线沙湾高笋桥处至黄丹水毁路段整治工程,项目估算投资总额为4800万元,经审计确认,截止2017年3月31日,该项目工程总投资为3752.68万元。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13年1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10月30日。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期控制较好,能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内容,并通过交工验收。但在审计中发现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款470,706.00元。
该项目送审金额34,897,146.00元,审定金额34,426,440.00元,审减金额470,706.00元。
(二)违规冲减工程投资50182.04元。
该项目将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50,182.04元直接冲减了待摊费用。
(三)少列待摊投资32,505.00元。
该项目欠付乐山市通达交通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勘察设计费32,505.00元未列入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市交投公司组织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