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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扩建部分)待摊费用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1-06 10:39    来源: 市审计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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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5月至6乐山市审计局对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受市政府授权组织实施的《乐山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协议》中乐山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扩建部分)待摊费用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承建单位乐山海天水务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重点检查了项目待摊费用支出等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乐山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反映,截止201859日,共完成投资7971.3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6694.19万元,待摊投资1277.1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本项目概预算控制较好,未出现超概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成本核算不准确,多计监理费、项目管理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列支项目建设管理费24.34万元。

(二)多计监理费12.38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该项目监理服务费结算价应为142.42万元,实际支付了154.80万元,多计监理费12.38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市住建局组织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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