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9月至2017年12月,乐山市审计局对乐山市排水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排水公司)承建的乐山市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就地审计,重点检查了项目概算执行、投资控制和建设管理等情况。
一、基本情况
乐山市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95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截止2015年8月31日,乐山市排水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会计账簿及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完成总投资8163.17万元。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12年3月,竣工日期为2015年2月。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能够在合同工期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会计账簿及会计报表基本能真实、完整反映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以及工程投资实际完成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市排水公司存在多计工程造价、超进度支付工程款、多计待摊投资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757.42万元。
该项目送审金额7479.47万元,审减金额757.42万元,审定金额6722.05万元。
(二)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累计400万元。
(三)多计待摊投资18.20万元。
该项目帐列监理费支出比应支付总额多计18.20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市排水公司已经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