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农业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7月至8月,市审计局对乐山市农业局(简称农业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重点审计了农业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农业局为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机关和4个事业单位的预算组成(下属4个单位均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未纳入本次审计范围内)。2017年,财政下达农业局部门预算(不包含4个一级预算下属单位)3731.05万元,当年追加预算3907.87万元;中期预算调减84.85万元;加上年初财政应返还额度252.24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指标7806.30万元,已执行预算6964.75万元,年末财政收回未执行预算841.55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6964.7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635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7.82万元(人员经费2783.4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74.42万元),项目支出3300.4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结转期末余额606.46万元。
2017年初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额为158.54万元。当年其他收入为44.03万元。当年其他资金支出为75.40万元(其中非项目支出0.14万元,项目支出75.25万元)。当年末上缴财政结余项目资金1.18万元,年末余额为126.0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农业局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但审计发现其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
2、项目预算未细化到具体执行项目。
3、预算编制不合理。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三)内部控制管理方面问题
未按规定程序实施天然水域增殖放流项目资金,涉及金额28.50万元。
(四)财务收支管理方面问题
1、财务管理不规范,使用不合规票据报账,涉及金额50.16万元。
2、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涉及金额522.9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乐山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责成农业局在今后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对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已督促进行整改,农业局已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在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内部控制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农业局纠正,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财务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农业局纠正,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提出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增强部门广大职工的财经纪律意识,强化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问题,农业局高度重视,正积极组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