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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农业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18-11-28 16:32    来源: 市审计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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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7月至8月,市审计局对乐山市农业局(简称农业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重点审计了农业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农业局为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机关和4个事业单位的预算组成(下属4个单位均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未纳入本次审计范围内)。2017年,财政下达农业局部门预算(不包含4个一级预算下属单位)3731.05万元,当年追加预算3907.87万元;中期预算调减84.85万元;加上年初财政应返还额度252.24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指标7806.30万元已执行预算6964.75万元,年末财政收回未执行预算841.55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6964.7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635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7.82万元(人员经费2783.4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74.42万元),项目支出3300.4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结转期末余额606.46万元。

2017年初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额为158.54万元。当年其他收入为44.03万元。当年其他资金支出为75.40万元(其中非项目支出0.14万元,项目支出75.25万元)。当年末上缴财政结余项目资金1.18万元,年末余额为126.0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农业局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但审计发现其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

2、项目预算未细化到具体执行项目。

3、预算编制不合理。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三)内部控制管理方面问题

未按规定程序实施天然水域增殖放流项目资金,涉及金额28.50万元。

(四)财务收支管理方面问题

1、财务管理不规范,使用不合规票据报账,涉及金额50.16万元。

2、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涉及金额522.9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乐山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责成农业局在今后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对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已督促进行整改,农业局已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在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内部控制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农业局纠正,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财务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农业局纠正,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提出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增强部门广大职工的财经纪律意识,强化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问题,农业局高度重视,正积极组织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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