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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9-30 11:35    来源: 市审计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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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830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乐山市审计局局长黄国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乐山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市级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等情况。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治蜀兴川中心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充分发挥大数据审计优势,实事求是揭示和反映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注重拓展审计广度深度,增强审计监督效能,在维护政令畅通、服务发展改革、促进民生改善、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7年度,市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入保持稳定。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3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0.44%,同口径增长0.07%,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需要。

——民生支出保障有力。2017年市级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41.26亿元,占市级财政总支出的60.25%,较上年增长8.4%;全市投入扶贫资金13.78亿元,增长55.74%,其中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8500万元,增长67.82%

——财政支持创新转型。推进财政支持发展方式的转变,整合各类政府资源,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积极为重大项目建设筹集资金。2017年全市105个项目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库、投资额1418亿元,项目数量和投资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44%322%,均高于全省平均增长率。

——预算管理持续加强。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推进分税制体制改革,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依法公开财政信息,持续完善、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意识,促进预算信息公开透明。认真执行预算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加强风险防控。

一、市级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市财政局编制的决算草案列示的决算收支表明,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24.78亿元,支出总计122.31亿元,年终累计结余2.47亿元,全部为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2018年继续安排使用的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79.27亿元、支出总计78.49亿元,年终累计结余0.78亿元,全部结转到下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8460万元,支出总计7905万元,结转下年555万元。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实现45.62亿元,支出实现33.03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2.5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0.61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一是年初预算细化不够。二是市级部门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约束力不强,存在超预算支出现象。

(二)转移支付下达不及时,管理不够完善。一是未按规定时间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2.07亿元,占转移支付总金额的40.85%。二是未按规定时间下达本级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资金2.7亿元,占本级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的85.99%。三是未将本级政府2017年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下级政府。四是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分地区情况表提交市人代会审议。

(三)财政资金闲置,未及时发挥效益。一是11个新增债券安排项目资金闲置2.73亿元,闲置率为抽查资金的68.51%。二是乐山市创新创造投资基金推进较慢,造成9000万元财政资金闲置1年以上。三是未及时安排使用财政存量资金,形成沉淀2.06亿元。四是环保专项资金499万元未及时使用。

(四)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一是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未按规定压缩,较上年增长了15.56%。二是政府股权投资核算不完整,总会计账户股权投资科目未核算市财政实拨至部分国有公司作为资本金的资金2.54亿元。三是财政专户应缴未缴国库资金1.36亿元。

(五)部分财政管理改革事项推进还需加强。一是违反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列支拨付资金3.27亿元。二是在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中核算管理农业保险补贴等其他非专户管理的资金。三是2个单位部门决算内容公开不完整。四是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制定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和开展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工作。

(六)落实税收征管风险防控和税收惠民政策不到位。一是未及时征收税款合计267.39万元。二是未严格执行税收惠民政策,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部分功能缺失,1918户纳税人未按规定享受税收惠民政策。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重点对市地税局、市民政局等市级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市地税局预算编制不科学,连续两年虚列车辆运行费;市民政局在近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远低于预算且逐年下降的情况下,编制年度预算时仍维持较高预算安排,预算编制不合理。

(二)资金执行效率不高。市民政局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454.5万元,当年使用117.26万元,未使用337.24万元,预算执行率仅有25.8%

(三)财务核算不够规范。市民政局账表不符5.04万元。

(四)三公经费管理不严。市民政局将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5万元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算。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对省市重大项目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农业保险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抽查审计292个单位170个项目,抽审资金总量56.82亿元,涉及总投资额48.12亿元,从5个方面反映问题76个,发现问题资金19.36亿元。近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重大工程项目推进不力。5个集中开工项目及3个续建项目工程进度滞后。部分省重点项目土地撂荒50亩。上报集中开工项目计划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导致全市参加集中开工项目实际数量和投资额与上报开工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存在较大差异。

(二)化解过剩产能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未严格落实政策要求。由于两户钢铁企业职工在20153月前已安置完毕,导致2017年钢铁行业去产能中央奖补资金1599万元无法支出(该资金只能用于职工安置)。峨眉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中央资金与地方资金混同使用、未按要求独立会计核算。马边彝族自治县、五通桥区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资金6872.34万元。五通桥区违规支取现金418.13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和土地补偿款。马边彝族自治县将中央奖补资金2520.18万元支付给企业账户、管理人员及个人账户,但没有具体领款人或提供不出资金进一步支付的资料。夹江2017年超出需求形成资金结余290.57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处置。五通桥区1个煤矿欠缴社会保险基金及滞纳金418.78万元。五通桥区、马边彝族自治县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企业申报分流安置职工154人与实际安置人员信息不一致。峨眉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5家关闭煤矿企业未注销营业执照或变更工商注册信息。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还存在未及时清核奖补资金、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职工安置方案、未建立资金发放全流程档案及未公示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分配结果等问题。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机制不健全,财政资金面临较大风险。5个县(市、区)未按要求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机制,造成部门责任不明确,履职不到位,财政补贴资金面临较大风险,涉嫌损失518.92万元。

四、“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为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监督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17年全市重点开展了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及防范金融风险审计。按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市审计局参与了对宜宾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由省审计厅统一反映。

(一)精准脱贫审计情况。20177月以来,市审计局先后安排对1个贫困县和7个非贫困县的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共抽查项目164个,抽查乡镇45个,审计发现违纪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4692.4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个别区县工作不规范、机制不健全。五通桥区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公示公开不符合要求,公示内容不完整;井研县、市中区未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发放实施办法。二是精准识别等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扶贫政策落实存在一定偏差。沐川县就业培训不实,培训机构虚报冒领就业培训费9.01万元;8个县(市、区)超标准、超范围向1092人违规发放扶贫资金84.14万元;峨眉山市、井研县、夹江县11人违规享受扶贫小额信贷资金43万元;夹江县、沐川县14户贫困户户均享受小额信贷资金超过5万元限额。三是部分扶贫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管理及效益发挥有待提高。因项目应开工未开工以及推进缓慢等原因,峨眉山市、井研县、沙湾区、犍为县等4个县(市、区)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滞拨4401.18万元;夹江县有6户易地扶贫搬迁户新建房屋闲置,长期未居住;市中区有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多支付工程款31.86万元,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9.86万元;沐川县2017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仅完成70%3个贫困村将97万元产业扶持基金出借给2家专业合作社,年收益率低于商业银行同期1年期存款利率。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2017年以来,市审计局对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中小保)2014年至2016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违规出借1326万元给28户企业,基本未收回,由市中小保代偿。单个(关联)客户担保余额超过限额规定,违规跨区域担保、挪用注册资本金发放应急资金借款、反担保流于形式等突破规定办理业务,造成风险高度集中。违规为现代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债务1.73亿元。其关联公司通过小贷公司超范围经营发放借款,截至审计时仍有0.61亿元逾期未收回。

(三)污染防治审计情况。按照省审计厅工作安排,市审计局对全市推行河长制政策落实等情况开展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井研存在规模以上排污口监测不到位、对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工作不彻底、个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等问题;马边河长制常态化工作机制不健全;峨边20181-5月大气质量目标任务未完成。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全市2017年全面完成了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基本建成任务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审计发现市、县两级在安居工程资金使用、住房分配和政策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资金闲置。截至2017年底市本级、沙湾区、夹江县、沐川县共有10.45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贷款资金闲置未使用超过1年,多承担利息7208.04万元;金口河区161.4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资金闲置未使用超过1年。二是保障性住房空置。由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及供需不匹配、规划设计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市本级和犍为县2803套已基本建成安居住房未安排入住,时间超过1年;沙湾区和五通桥区126套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公租房空置时间超过1年。三是政策执行不严格,导致部分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峨边县、五通桥区、井研县违规审批认定60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并发放补助资金81.45万元;市本级及沐川县等9个县(市、区)存在因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按规定应退出而未退出现象,导致348户家庭违规享受实物配租,45户家庭违规领取租赁补贴6.21万元;峨眉山市3户家庭虚报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其中2户享受公租房,1户领取租赁补贴金额0.25万元;五通桥区犍为县、沐川县、马边县4个区县11户家庭违规重复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11套、9户家庭重复享受租赁补贴0.38万元。四是脱离公租房实际需求向企业租赁房源,造成财政资金浪费74.87万元。2017年市中区为完成以前年度新建200套公租房的目标任务,向三家企业承租200套住房,租金74.87万元,经核实仅有90户入住,且全部为园区入住企业员工(该部分员工为企业常住人员,不应由政府出资安置),剩余110套未安置入住。

(二)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专项调查情况。今年以来,市审计局组织对8个县(市、区)2015年至2017年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情况开展审计调查,抽查乡镇54个,审计发现违规违纪及管理不规范金额5776.03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运行机制不健全,审核发放存在监管漏洞。五通桥区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05.21万元划拨乡镇兑付,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犍为县未及时清理收回对银行代发不成功的强农惠农补贴资金22.94万元;沙湾区、沐川县强农惠农补贴资金4446.45万元发放不及时;沙湾区对以前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尚有31.68万元资金应追未追回。二是违规侵占补贴资金,严重损害群众利益。8个县(市、区)均存在将集体土地、机动地、自留地、城市道路占地等以个人名义纳入补贴范围,套取骗取补贴资金115.31万元,部分套取骗取资金长期由村组干部个人存放保管。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76月以来,市审计局共完成全市6个建设项目决算、8个竣工项目结算和5个跟踪审计项目、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审计工作审计总金额58.72亿元,其中建设项目结算、决算审计审减金额6822万元,审减率7%。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建设用地和环保水保等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交通建设项目因未完成征地组卷、未获得土地审批手续、未完成征地拆迁、项目选址变化等原因,土地未批先用。2个项目先开工后才取得环评批复手续;1个项目先开工后才取得水保批复手续;2个项目已开工但尚未取得水保批复手续;3个项目按照统一时间要求集中开工,截至20184月底尚未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施工许可。

(二)工程建设管理及程序不合规。2个项目勘察设计等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比选,直接委托勘察设计单位,涉及金额74.68万元;4个项目由于业主单位履职不到位,选取无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揽可研报告、前期服务业务,涉及金额84.53万元;12个工程项目多计工程价款6789万元;1个项目未按计量进度超拨工程款1300万元;1个项目将26万元非本项目建设投资列入了建设成本。

七、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特点

(一)违规违纪案件移送量呈上升趋势。一年来在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7件,较上年度增加9件,增长32.14%。审计移送后,经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核查,已对18人进行了问责追究。

(二)民生领域微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中,涉及惠民惠农补贴、农业产业资金、扶贫易地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领域问题共23件,占62.16%。主要表现在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在项目(资料)申报、资格审查、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把关不严、作风不实,导致扶贫政策、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跑偏走样,甚至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民生资金。如新世纪技工学校虚报学生人数,涉嫌套取中职助学金和学费13.27万元,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三)工程建设领域违规问题易发多发。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中涉及工程建设领域问题8件,占20.2%。主要表现在一些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投标、以招商形式规避招标、以一事一议规避招标、投标单位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建设单位不严格按合同履约等方面。

(四)国有企业违规违纪问题比较严重。在市中小保审计调查中发现,该企业内部管理和经营比较混乱,违规出借资金、超限额担保、无理由收购小贷公司债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涉案问题多,资金量大,目前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已有3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加强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完善预算编制,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精准率。细化政府采购预算,足额编入部门预算,不留资金缺口,严格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管理,切实将部门预算编实、编足,防止出现超预算的情况发生。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预算法中关于限时下达资金的有关规定,加快预算资金的拨付进度,将预算执行结果作为编制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逐步减少资金的结转规模。

(二)进一步强化民生资金和惠民项目的管理监督。加大惠民项目投入力度,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整合项目资金等渠道,及时足额筹集惠民工程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健全民生资金监督体系建设,规范财务监管程序,全面落实财务监管制度,强化财务人员管理。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方式,所有财政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加强督促检查,全过程监控民生专项资金使用,防止民生资金被截留挪用,确保安全高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认真办理群众投诉,执纪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民生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和查核反馈机制,严肃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倒查责任,对失职渎职的要严格问责,形成震慑。

(三)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财政及有关部门在狠抓存量资金清理、尽快形成支出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强财政存量资金预算管理,做好各项财政存量资金政策衔接,推进资金统筹使用,避免形成二次沉淀。要加大对债券资金使用的统筹安排,避免出现闲置浪费。要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合法、有效使用,提高政府投资绩效。要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健全绩效评价反馈纠偏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将向社会公告,有关具体情况以附件形式已印送各位委员。有关部门、单位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中,市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市政府将在年底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遵循市委一个取向、四个定位、五个转变、六项重点工程总体思路,紧扣市人大关于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的要求,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助推乐山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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