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2015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10月至12月,乐山市审计局对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2015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重点检查了资产负债和损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内控制度等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测中心原名为乐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中心,1989年经乐市建委〔1989〕15号批准成立,隶属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站)管理。2003年7月,经乐建局干〔2003〕29号批准,乐市国资委办〔2003〕70号核准,重新注册登记成立“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仍隶属市质安站管理。2008年12月乐山市住建局决定将检测中心从市质安站剥离出来,实现政企脱钩,由市住建局直接管理,和市质安站分署办公。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39.82万元,负债总额352.74万元,净资产1687.0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成本费用3万元。
(二)少代扣个人失业保险费17.89万元。
(三)业务接待费报销单据不规范4.11万元。
(四)未及时进行清理债权51.06万元。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检测中心已于2017年4月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对债券进行清理及催收,已收回40.58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乐山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乐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中心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