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10月至12月,乐山市审计局对四川银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公司)2015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重点检查了资产负债和损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内控制度等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银河公司由乐山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制组建,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乐山市金口河区电力开发总公司、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四川省经济技术协作开发有限公司、乐山市城市信用社、乐山市三江房地产开发公司、四川盐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嘉蓉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发起,并经四川省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批准,以募集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公司下设行政部、财务部、营销部、工程部、项目部5个部门。银河公司在岗职工17人。截止2015年12月31日,银河公司的资产总额27751.43万元,负债总额19524.41万元,净资产8227.0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结转租金收入29.70万元。
(二)2012年至2015年少计物业管理费收入28.07万元。
(三)白条报销费用23.50万元,未附三单报销业务招待费报销12.17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乐山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银河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