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乐山市审计局对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市城投公司,不包含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对乐山市排水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城市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简称市城开司)进行了延伸审计,对涉及污水处理费征收解缴情况的市水务局、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进行了延伸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22.52亿元,负债总额60.23亿元,所有者权益62.29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市城投公司全年共争取金融机构资金支持14.2亿元,但公司资金沉淀较大,融资资金未能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还存在不按工程建设进度支付工程款、提前支付履约保证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建设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审计查证,该公司机构不健全,董事会、监事会长期缺位,对住保中心(无法人资格)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
(二)市城投公司全资子公司市城开司人员超编。
审计查证,市城投公司全资子公司市城开司核定岗位配置人数35人,截止2016年9月,城开司在岗职工共39人。
(三)未收回垫付资金1.36万元
审计查证,市城投公司代市住建局支付岷江二桥工程项目欠路灯电费1.36万元,至今未收回。
(四)预付工程款50.50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扣回。
审计查证,四川金海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市委办公区安全维修工程,2014年1月预支工程款50.50万元,一直未扣回。2015年2月,将预支工程款50.50万元直接冲抵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市城投公司组织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