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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16-12-02 09:58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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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乐山市审计局对乐山市本级(以下简称市级)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51800万元。市财政局提供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草案表反映,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25898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2.85%,加上转移性收入47074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80500万元,上年结余2091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792万元,调入资金23820万元等收入后,收入总计为997755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2204万元,转移性支出323955万元,债券转贷支出9852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762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250万元,支出总计98355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4200万元,全部为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2016年继续安排使用的结转项目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18394万元。市财政局提供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草案表反映,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779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7.57%,加上转移性收入26604万元,上年结余4622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2100万元,基金收入总计为262724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8888万元,转移性支出5067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18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0300万元,调出资金17517万元,支出总计249180万元。累计结余13544万元,全部结转到2016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5641万元,经市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调增760万元后,预算调整为6401万元。市财政局提供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草案表反映,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4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2%,减去本年支出5600万元,调出资金500万元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资金为31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264491万元。市财政局提供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草案表反映,2015年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实际完成29901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3.05%;支出实现24862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5039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08649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15年末,市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210996.6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6643.49万元,其中:由财政性资金偿还的政府债务695619.04万元(包括:一般债务414784.66万元,专项债务280834.38万元),政府负有担保或救助责任的或有债务515377.64万元。2015年当年新增债务163775万元含置换债券114900万元),偿还债务170418.49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规定及改革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

1.市财政未按规定编制市本级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

2.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

3.财政应返还额度清理不到位。

4.多提取教育资金7058.73万元,少提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581.27万元。

(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部分市级专项资金未制定管理办法。

2.个别专项资金功能模糊、使用趋同。

3.个别资金预算细化不够,项目不明确,致使部分预算未执行。

(三)政府债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债务资金闲置22000万元。

(四)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慢。

(五)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的问题

1.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10318.93万元。

2.无预算支出挂账136724.59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作出了审计决定。对市级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已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专项资金和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三是进一步强化收入和资金统筹,严控支出,保障收支平衡。四是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保障财政稳健运行。

四、审计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按照审计决定和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对预算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启动市级部门2017-2019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督促各部门及时分配下达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资金,转移支付分配下达时限明显缩短,绝大部分转移支付资金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分配下达,财政预算执行进度明显提高。在办理2016年年终结算时,市级财政将严格执行财政存量资金管理规定,对当年未使用完毕的项目资金,除基建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外,其他所有项目资金一律注销,收回市级财政统筹使用,不再作为财政应返还额度。对超提和未提的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对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对6类市级专项资金整改,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对接,提前细化预算到具体项目,并加强中期评估,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对部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问题,市财政局与项目建设单位加强沟通,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合规加快执行项目建设进度。对财政决算草案编制部分事项不够规范问题,已将未入库资金全部缴库,对无预算支出挂账,将严格执行土地收入预算以收定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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