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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集益至三江改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15-12-07 16:29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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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6月至10月,乐山市审计局对乐山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公司)承建的井研集益至三江改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重点检查了项目概算执行、投资控制和建设管理等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井研集益至三江改建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74,150,000.00元,批复预算总投资96,318,000.00元,经审计确认,截止2014年10月14日,该工程实际总投资75,876,887.88元。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09年9月16日,竣工验收日期为2010年10月13日。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能够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编制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及会计报表基本真实、完整反映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以及工程投资实际完成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经审核大件路送审工程款较审定价款多计377,859.00元。

  审计发现此问题后,责令市交投公司调整账务,核减支出377,859.00元,并按审定价与施工单位结算。

  (二)项目施工设计未依法进行招标,由市交投公司直接委托乐山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实施。

  责令市交投公司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应严格执行招投标的相关法规。

  (三)该工程的注浆施工单位未进行比选,由市交投公司研究确定夹江县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注浆施工方。

  责令市交投公司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应严格执行比选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超进度拨付工程款800万元。

  责令市交投公司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五)施工过程中未按公路变更相关程序履行边沟变更设计手续。 责令市交投公司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应严格遵守变更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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